大邑縣災后購房補貼政策信息
作者:未知 來源:成都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 更新時間:2011年07月23日 【字體: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網(wǎng)信息2008年6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在大邑縣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財政補貼,補貼標準如下:
1、在我縣購買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按購房款總額的1.5%給予購房補貼;購買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購房款總額的1%給予購房補貼;購買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購房款總額的0.5%給予購房補貼;購買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二手住房,按購房款總額的1%給予購房補貼。
2、在我縣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稅的地方所得部分給予全額補貼;購買其他商品房和已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稅的地方所得部分給予50%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