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臺建筑名稱備案辦法
作者:未知 來源:中國建設報·中國住房 更新時間:2013年12月18日 【字體:大 中 小】
《辦法》規(guī)定了建筑物名稱備案范圍,即用地面積3000平方米(含)以上,總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含)以上,樓層在7層(含)或高度在24米(含)以上。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住宅、商業(yè)、辦公、酒店等建筑物應辦理建筑物名稱備案手續(xù)。
《辦法》明確,建筑物備案名稱應符合的規(guī)定:不得使用有損國家尊嚴、妨礙民族團結、宣傳封建迷信、違背社會公德以及易產生誤解、歧義的詞語。不得使用人名或外國地名。不得使用冠有“中國”、“中華”、“國際”、“世界”的詞語。
《辦法》規(guī)定了建筑物名稱備案標準。大樓,指具有辦公、商業(yè)、住宅等功能的建筑,層數一般應在7層以上或者高度在24米以上。大廈、商廈,指具有辦公或商業(yè)等功能的公共建筑,高度一般應在50米以上,或總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廣場,指具有室外開敞空間的高層建筑,用地面積一般應在1萬平方米以上,或總建筑面積在8萬平方米以上,應有面積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室外開敞空間向公眾開放。中心,具有商業(yè)、辦公、酒店、娛樂等功能的建筑物,用地面積一般應在2萬平方米以上,或總建筑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園、苑(含派生的雅園、雅苑、家園、佳苑、名苑等),指有一定綠地面積的住宅區(qū),其綠地率一般不低于35%。為使建筑物名稱名符其實,在山莊的釋義中,強調了山莊應是依山或坡地而建、環(huán)境幽雅的低層住宅或賓館,其綠地率一般不低于45%。莊、院、庭院,指以低層、多層為主的建筑物,綠地率一般應大于40%。
《辦法》還規(guī)范了建筑物名稱備案程序。建筑物的建設業(yè)主單位按照公布的命名標準,在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后及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前,到民政部門辦理建筑物名稱備案手續(xù)。在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時,建設業(yè)主單位須向建設部門提供《建筑物名稱備案通知》。在中心城區(qū)內的建筑物到成都市民政局辦理名稱備案;在其他區(qū)(市)縣的建筑物到當地民政局辦理名稱備案。民政部門自受理申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