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新規(guī)3月實施 最高可貸70%
作者:龔瓊 來源:天府早報 更新時間:2014年02月21日 【字體:大 中 小】
近日,成都公積金中心印發(fā)“成都住房公積金再交易住房個人貸款管理辦法”,這是公積金中心對此前貸款管理辦法的修訂版,將于3月1日開始實行。
根據新辦法,再交易住房單筆可貸額度不得超過房地產評估價值或房屋實際成交價格的70%,且符合按下列公式計算的可貸款額度:借款人申請貸款時上月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余額之和×20(倍)。除此之外,再交易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借款人申請貸款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限。
在新規(guī)定中,對具備二手房貸款的條件也進行了明確,其中,借款人必須是具有城鎮(zhèn)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除此之外,借款人申請時在成都公積金中心已連續(xù)一年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公積金中心相關人士表示,“新修訂辦法里面很多規(guī)定原來也有,對群眾來說變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