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高住宅用地中自持比例,最高達到建筑面積的30%
作者:未知 來源:澎湃新聞 更新時間:2018年11月11日 【字體:大 中 小】
延續(xù)了2年的上海普通住宅用地需自持不低于建筑面積15%的住宅物業(yè)用于租賃的規(guī)則打破。
截止目前,上海已經有三宗地塊突破,涉及浦東新區(qū)和徐匯區(qū),最高的自持比例為不低于住宅物業(yè)建筑面積的30%。
提高自持住宅物業(yè)比例
據上海土地市場的消息,11月8日,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周浦鎮(zhèn)的一宗名為“PDP0-1104單元06-01B地塊”的普通商品房用地底價成交,出讓方要求,受讓人應自持建筑面積不低于20%的住宅物業(yè),且自持面積須用于租賃。
出讓公告顯示,該地塊為出讓面積為2.54萬平方米,容積率為2,競得者為上海陸家嘴(集團)有限公司。
澎湃新聞整理的上海土地市場的數據顯示,在此之前,上海普通商品房用地要求自持建筑面積不低于15%的住宅物業(yè)。
僅有兩宗商住辦要求,受讓人自持用于租賃的住宅物業(yè)面積超出了15%的標準。一宗為今年8月1日成交的徐匯區(qū)虹梅街道xh240A-02、xh240A-04、xh241A-01、xh241B-01、xh241C-01地塊,要求受讓人自持建筑面積不低于30%的住宅物業(yè)。
上述徐匯區(qū)地塊出讓面積為11.83萬平方米,規(guī)劃建筑面積為29.79萬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為10.55萬平方米,由上海鑫僑高置業(yè)有限公司以98.63億元競得。
對于該地塊,出讓文件要求,受讓人應在出讓年限內整體持有租賃住房物業(yè)并持續(xù)出租運營,禁止改變用途使用、轉租、群租、閑置。
為防止已售代租,出讓方要求租約原則不超過6年;房屋租金應在租賃管理要求中明確,并按照上海市租賃市場管理有關規(guī)定實施,租金水平應不高于市場同類房源租金水平。
另一宗居住用地為浦東新區(qū)周浦鎮(zhèn)西社區(qū)PDP0-1001單元南塊04-01地塊、04-04地塊,將于11月12日進入現場競買階段。該地塊要求,受讓人自持建筑面積不低于20%的住宅物業(yè),且自持面積須用于租賃。
今年上海已推200萬平方米租賃房用地
為推進租賃住房規(guī)劃建設,完善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早在今年年初上海市即定下今年的住房租賃目標,并與各個區(qū)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今年計劃任務。
據澎湃新聞記者整理的數據,截至目前,上海已經推出規(guī)劃建筑面積約為192.95萬平方米的租賃住宅,包括普通商品房用地中受讓讓人持有的用于租賃的物業(yè)、普通的租賃住宅用地及農村集體土地試點入市的租賃住宅地塊。
其中,租賃住宅用地為26宗,總規(guī)劃建筑面積約160.7萬平方米,;最多的為徐匯區(qū),共7宗,規(guī)劃建筑面積為30.21萬平方米。
今年以來,上海已經推出五宗集體土地試點入市的租賃住房用地,全部位于松江區(qū),容積率在1.4至2.5之間,合計建筑面積22.76萬平方米。
目前已經成交的集體土地試點入市僅一宗。10月22日,位于松江區(qū)泗涇鎮(zhèn)SJSB0001單元07-09號(集體土地試點入市)地塊被華潤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有巢科技投資(深圳)有限公司以底價競得,成交價格為1.2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