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大邑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上調 最低為1380元/月
作者:dytfw 來源:大邑淘房網 更新時間:2015年07月01日 【字體: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網信息 2015年7月1日起,大邑縣最低工資標準將由之前的1250元調整為1380元,上調幅度10.40%。除大邑外,成都三圈層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崍市、金堂縣、蒲江縣等6個縣(市)也執(zhí)行此標準,成都市其他縣(市、區(qū))執(zhí)行1500元/月,在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方面,大邑等三圈層城市執(zhí)行14.4元標準。
省政府日前下發(fā)了《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5年7月1日起,四川省再次調整全省現(xiàn)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3檔,分別是每月1260元(每日57.9元);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而調整后的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是:每小時13.2元、每小時14.4元、每小時15.7元。
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要求,上述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了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huán)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規(guī)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