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地方政策落實不力 部分地區(qū)近三成供地閑置
作者:未知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更新時間:2015年07月29日 【字體:大 中 小】
狠抓政策落地,要查還要辦。中國政府網28日發(fā)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全國第二次大督查發(fā)現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指出,督查發(fā)現整體情況是好的,但部分部門和地方存在工作不協調、落實不到位、工作進度慢等問題,也存在欺上瞞下、弄虛作假和工作不作為等極個別現象。
據新華社報道,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項共有26項,涉及部門和地方28個。一名了解督查情況的人士昨日告訴《第一財經日報》,此次督查采取了多種形式,調查的樣本更多樣、更客觀,發(fā)現的問題也更復雜。他表示,督查整改之后還會進行跟蹤調查,對整改不力的不同情況將采取不同措施。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接受本報采訪時也表示,目前國務院的督查制度不僅呈現常態(tài)化,約談問責制度的實行更能有效對不作為“敲警鐘”,在經濟下行壓力仍大的背景下,這有利于保證政策有效落地。
督查常態(tài)化
去年6月,國務院對“穩(wěn)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展開全面督查,并創(chuàng)新第三方機構評估、問責制等制度,在社會上引發(fā)了強烈反響和關注。今年5月以來,國務院再次派出11個督查組,就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對18個省(區(qū)、市)和35個部門、單位開展重點督查。
一名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督查制度常態(tài)化獲得高層的一致認同,不僅階段性的督查會按周期舉行,國務院還有可能針對不同的主體開展不定期督查。
通知指出,查出的問題和現象影響了財政預算的執(zhí)行、項目投資的落地和年度各項工作任務的如期完成,更有個別問題和現象擾亂了正常工作秩序,違反了財經紀律,積聚了經濟風險,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對此必須認真糾正,嚴肅整改。
除此之外,媒體報道稱督查同時發(fā)現一些部門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傳達文件,對重大政策措施“最后一公里”的實際效果心中沒數,囿于局部利益,相互推諉扯皮等中阻,F象。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曾在7月的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聽取了11個督查組的匯報。他在該會議上指出,對明顯不作為的,要嚴肅問責處理。
“不能像你們材料中匯報的那樣:緩作為沒事,反而快作為為緩作為買單;不作為沒事,反而有作為可能替沒作為買單。這叫什么道理?”總理說,“尸位素餐、無所作為是典型的吏治腐敗,這樣的干部應該追責!”
26項問題限期整改
根據新華社消息,此次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項共有26項,其中21項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云南、甘肅19個省(區(qū)、市),5項涉及發(fā)改委、財政部、審計署、質檢總局、工信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海關總署、食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9個部門。
此外,整改所涉及的內容包括土地閑置、財政資金沉淀、棚戶區(qū)改造、項目建設、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網絡提速降費、藥品審評審批等多個方面。
比如,在用地方面,多個地方存在建設用地大量閑置的問題。有的地方2009年~2013年已供應的建設用地中,閑置土地總量占當期年平均供應量的28.6%,有的地方達30.5%。
在財政資金使用方面,有的地方財政預算資金支出緩慢,今年前4個月綜合支出進度僅為23.3%;有的地方財政沉淀資金數額較大,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多,安排分散;有的地方還存在201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存量資金。
在棚戶區(qū)改造方面,有的省份今年上半年棚戶區(qū)改造開工率不足30%,與全國平均工作進度相比偏低。
在一些具體項目方面,有的項目從2012年批準立項并進行初步設計,直到2014年才批準施工圖設計,截至督查時資金還沒有完全到位,尚未開工;有的項目2010年12月就下達項目資金,截至2015年5月份項目尚未建成,且存在大量閑置資金。
新華社指出,尤為嚴重的是,督查發(fā)現一些弄虛作假的現象。有的地方,以虛假文件取得中央關閉小企業(yè)補助資金;有的地方虛報棚戶區(qū)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開工任務、違規(guī)分配保障性住房。
針對這些現象,李克強在上述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明確指出,督查中發(fā)現的沉淀資金、閑置土地,該收回的就要收回,該處理的就要處理;對國務院政策執(zhí)行不力的要通報批評。
當天常務會議還確定,一是各級財政將已收回的沉淀和違規(guī)資金2500多億元,加快統(tǒng)籌用于急需領域;國務院將239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存量資金調整用于在建重大項目;對閑置土地處置不力的收回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通知還指出,針對存在的問題,有關部門、地方要在2015年8月15日前向國務院上報整改方案,于2015年12月31日前報送整改結果。
整改不力要“約談”
不僅對整改設置了時間表,昨日發(fā)布的通知還明確了“約談”制度。
通知指出,在整改過程中,國務院辦公廳將有選擇地進行跟蹤督查,督促各有關地區(qū)和部門加快整改進度、落實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力、未能按時有效完成整改任務的,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所在地區(qū)和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
有經濟專家對本報指出,二季度經濟出現企穩(wěn)態(tài)勢,這和政策的落地生效關系密切。三季度以后經濟將進入攻堅重要時期,能否進一步發(fā)揮政策紅利對于完成全年經濟目標有著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