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新規(guī):住宅擬按套內面積算 購房成本無影響,物業(yè)費或降低
作者:未知 來源:澎湃新聞 更新時間:2019年02月23日 【字體:大 中 小】
題記:近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的一份《住宅項目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將公眾的注意力再次聚焦到了房屋的建筑面積與套內面積上,購房者支付了100平米的房屋價格,而實際使用面積遠遠少于這。目前在大邑購買的商品住宅面積一般包括兩個部分,即:套內面積+公攤面積,當前大邑的電梯房”公攤系數“一般在15%-22%之間。在商品房預售方面,成都的格式性合同一般會標注建筑面積與套內面積,而在面積補差方面,多以套內面積計算單價,在實際推房產時,開發(fā)商又引出了一個“實得單價”,為了突出其所謂的“贈送面積”,以拉低其成交單價,盡管部分區(qū)域的面積有關法律規(guī)定是不納入面積計算或只計算一半。
舉個例子,比如在大邑購買一套100平方米的套三戶型,以建筑面積計算,成交單價為5500元/平米,這個也是合同備案價。其公攤面積為18平米,則套內面積為82平米,以套內面積計算單價,則成交價為6707元/平米。若在銷售時,開發(fā)商對外說本套房將贈送15平米,則對購房者說,按照建筑面積計算,其實際價格只有4783元/平,購房者心想著實撿了一個大便宜,然后開發(fā)商卻收獲更多。當正式以套內面積計算成交價格時,購房者獲得的實際利益將更多,購房者實際支出成本沒什么影響,物業(yè)費則有可能降低。新形勢下,開發(fā)商如何在以套內面積計價時突出其居住品質,將是一個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且看下面來自于澎湃新聞的報道。
“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公布的一項新規(guī)征求意見稿顯示,房地產交易將正式告別“公攤面積”,近一年來輿論密切關注的“買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現象有望終結。
2月18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官方網站發(fā)布《關于<城鄉(xiāng)給水工程項目規(guī)范>等38項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guī)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在這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guī)范中,有一份全文3.1萬字的《住宅項目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由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
《住宅項目規(guī)范》指出,這一規(guī)范是為貫徹執(zhí)行國家技術經濟政策,保障住宅項目安全、適用、宜居、綠色和耐久,規(guī)范住宅項目規(guī)模、布局、功能、性能及技術措施而制定。住宅項目建設、使用和維護必須遵守本規(guī)范。
分析人士對澎湃新聞表示,此次出臺這一規(guī)定主要是因為:本條是居民關注的焦點問題,關系到每個住宅用戶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國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積進行交易,這樣會出現同一項目的建筑面積相同而套內使用面積不同的問題,以此加劇“公攤面積傷民”的矛盾。
住建部此次組織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了《城鄉(xiāng)給水工程項目規(guī)范》等38項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領域工程規(guī)范住宅項目規(guī)范,在征求各地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意見的同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5日。
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澎湃新聞注意到,《住宅項目規(guī)范》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這也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由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出臺這一規(guī)定主要是因為:本條是居民關注的焦點問題,關系到每個住宅用戶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國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積進行交易,這樣會出現同一項目的建筑面積相同而套內使用面積不同的問題,以此加劇“公攤面積傷民”的矛盾。
事實上,對于我國大部分省市來說,目前購買的房屋面積包括兩個部分:即:套內面積+公攤面積。
根據2000年8月1日實施的《房產測量規(guī)范》GB/T 17986.1-2000(以下簡稱《測量規(guī)范》)國家標準規(guī)定:
房屋套內建筑面積由房屋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
a.套內房屋使用面積為套內臥室、起居室、過廳、過道、廚房、衛(wèi)生間、廁所、儲藏室、壁櫥等空間面積的總和。
b.套內內部樓梯按自然層數的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
c.不包括含在結構面積內的套內內部煙囪、通風道、管道井所占面積。
d.內墻面裝飾厚度計入使用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