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若業(yè)主兩年不交房產稅 可考慮將不動產充公
作者:未知 來源:長城網 更新時間:2013年09月15日 【字體:大 中 小】
房產稅試點有效果嗎?
賈康:開征房產稅,房價不會應聲而落,但它會降低城市不動產上揚曲線的斜率,也帶來優(yōu)化資源配置的效應。
許善達:房產稅試點兩年無明顯效果。試點兩年后,重慶并沒有擴大征收范圍反而是縮小了征收范圍。上海的官方文件從來沒有講過它的試點是成功還是不成功。
征收房產稅會帶來什么?
賈康:征收房地產稅,主要是尋求供需狀態(tài)的合理化。在不動產方面,最根本的要素——中心區(qū)的地皮有天然壟斷的性質,造成了供需傾斜失衡,我們只能力求合理地調節(jié)。
許善達:大范圍增收房產稅不利于吸引人才,與地方政府吸引人才的戰(zhàn)略相悖。結果一定是,地方政府為了在吸引人才上占有利地位,降低房產稅的實際負擔。
征收房產稅的依據成立嗎?
賈康:我國城鎮(zhèn)土地都為國有土地,有人認為這迥異于國外在私有土地上開征房地產稅的情況,其實國有土地終極所有權與對房地產使用權持有者開征房地產稅不存在法理障礙。
許善達:對分別擁有房屋產權和土地產權的兩個所有者如何征收一座房屋的財產稅?國家立法機構可以實施稅制改革,但必須順應這個稅收歷史發(fā)展的趨勢,房產稅是發(fā)展到一定的富裕程度以后才設立的。
2011年初,上海、重慶推出房產稅試點,其中,上海是對第二套住房開征房產稅,重慶只對別墅、高檔住宅征收房產稅。今年“兩會”前夕,國務院出臺“史上最嚴厲”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國五條”,釋放出房產稅試點擴容信號。7月份,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通知,首次明確表態(tài)將研究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8月28日,國家發(fā)改委主任徐紹史、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均提到“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房產稅牽涉到國人利益,擴大征收面無疑是一個敏感問題。有人極力贊成,也有人激烈反對。本期中國談話經濟觀察報請來了兩位正反雙方的代表性人物——賈康、許善達,針對為何征收房產稅、該如何征收、房產稅試點效果怎么樣、能不能推廣開來等問題展開爭論。
房產稅試點效果之辯
經濟觀察報:2011年重慶和上海分別進行了房產稅改革試點,如何評價?
賈康:房產稅試點調控已初顯效果。從上海、重慶兩地的試點效果來看,房產稅無疑也已帶來了資源配置的優(yōu)化效應,特別是上海以0.4%的從低稅率把許多買主引向中心區(qū)的周邊,產生了過去多年求之不得的土地利用格局優(yōu)化效果。
房地產稅改革不能只看開始時的年度征收額,在上海、重慶這樣的發(fā)達地區(qū)搞房產稅試點,最重要的任務不是籌集收入,而是調節(jié)市場,影響人們的住房消費行為,并為省以下財稅體制改革提供配套方案。
開征房產稅,房價并不會應聲而落。目前我國城鎮(zhèn)化水平實際才接近40%校友錄,達到70%-80%才能相對穩(wěn)定。所以單靠一個稅制不可能改變中國今后城鎮(zhèn)化幾十年進程中城市不動產價格上揚曲線的基本模樣。但是,有了這個不動產保有環(huán)節(jié)的稅以后,它會使這個上揚曲線的斜率降低,減少房地產市場的泡沫,不會動不動就大起大落,造成對社會生活的負面沖擊。兩市試點后,高端的不動產都明顯出現成交量下降,價格趨穩(wěn),這就是改革已體現的作用。
許善達:房產稅試點兩年無明顯效果。2011年重慶市和上海市成為首先進行房產稅改革試點的城市。在房產稅改革試點一年之后,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2012年兩會期間說:“這一年,高檔房買賣大幅下降,這是好的市場導向。重慶為全國探索的這件事是有效成功的。”但在講到房產稅試點成功的同時,重慶市卻做出了將房產稅的征收標準由每平米9900多塊錢提升到了12000多塊錢。在“試點成功”之后,并沒有擴大征收范圍反而是縮小了征收范圍。試點第一年,重慶的房產稅比上海還重,重慶人當然不答應了。
與重慶市同一批成為試點城市的上海市已經試點兩年了,但是到現在,上海的官方文件從來沒有講過它的試點是成功還是不成功,也從來沒有發(fā)表過關于房產稅試點的總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