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住房“以舊換新”購房補貼活動實施方案及申請表格下載
作者:dytfw 來源:大邑淘房網 更新時間:2024年10月30日 【字體:大 中 小】
(三)發(fā)放
補貼發(fā)放方案審核通過后,縣住建局按程序將補貼款一次性撥付至申請人的銀行卡賬戶。
四、補貼停發(fā)
在補貼發(fā)放前,享受購房補貼的申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停止補貼申請審核及發(fā)放工作:
1.撤銷、變更所購新建商品住房網簽備案的;
2.弄虛作假違規(guī)申請購房補貼的;
3.其他應停止購房補貼發(fā)放的情形。
五、其他事項
(一)出售原自有住房時間以不動產轉移登記時間為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活動期間內對已網簽備案房屋通過注銷、變更等方式重新辦理網簽備案的,不能享受購房補貼;
(二)申請人出售的原自有住房必須為轉讓房屋100%產權份額,且原自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性質須為國有建設用地,同一套原自有住房只能用于申領1次“以舊換新”購房補貼;
(三)活動期間內符合“以舊換新”購房補貼條件的同一申請人最多可申領2次“以舊換新”購房補貼;
(四)如已領取補貼,因特殊原因申請辦理注銷、變更備案手續(xù)的,須將補貼先行退回再予以辦理;
(五)申請人須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重復享受補貼的,取消補貼資格,已發(fā)放補貼的按要求退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活動執(zhí)行期間遇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本方案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由縣住建局負責政策解釋。